公共基础教学部 2026年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办法
作者:基础部 时间:2026-06-03 点击数:
公共基础教学部
2026年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办法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公共基础教学部教育教学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部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综合考评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共基础教学部2026年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成立公共基础教学部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简称“评议推荐小组”),即学部职称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岚
副组长:赵 鸣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蓓、朱凤琴、陈玉林、陈国庆(江南大学)、周伟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秘 书:殷俊杰
第二章 评议推荐的基本原则
(一)院内综合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如发生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章 综合考评构成
综合考评主要包含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学科建设业绩及其他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价,按照《无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要求实施。
第四章 评议推荐程序
(一)学院根据人资处要求,负责申报人的教学、科研等认定考核,并将全部申报材料在院内公示;
(二)学部进行民意测验,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在岗教职工代表组成,参会总人数不少于15人,院外参会代表不少于2人;民意测验同意票达85%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学院师德师风工作小组开展职业道德考核,重点核查申报人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予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四)评议推荐小组召开会议。申报人现场答辩,PPT汇报其教学、科研、参与学院建设、服务等工作。综合教学、科研考核意见、申报人客观情况,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人进行专家评议,并形成专家评议意见;
(五)评议推荐小组综合专家评议意见、民意测验意见以及申报人客观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推荐对象并排序,并将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部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讨论决定。
无锡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2026年6月3日